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我局组织对全省生产、经营、使用的药品进行了抽查检验。现将抽检发现不符合标准规定的30批次药品(见附件)予以通告。
对抽检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药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相关市州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依法进行了核查处置,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产品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标准规定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切实整改。
附件: 30批次不符合标准规定药品名单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1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点击下载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30批次抽检不符合标准规定药品的通告(2021年 2号) 附件.docx